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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們所看過『浪子的比喻』應當稱呼為『浪子之父的比喻』更爲適合(路加福音15章)

(圖為金京來副院長於信心聖經會二十六週年慶典分享見證)
金京來牧師 / 本院副院長
  1. 前言:『浪子之父』的比喻
  2. 路加福音15:11開始有一個出名的比喻,很多人將這個比喻命名為『浪子的比喻』【The Parable of the Prodigal Son】,因為這個比喻中的主要人物看起來是兩個兒子。但我自己讀這段經文的時候,通過上下文、我覺得這個比喻應當稱呼為『浪子之父的比喻』【The Parable of the Father of the Prodigal Son】。

    為什麼要這樣命名這個比喻呢?

    路加福音15章是這樣開始的:『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這些稅吏雖然是猶太人,但是因為他們服務於羅馬帝國,所以其他的猶太人非常不喜歡他們。除了這些稅吏、還有很多罪人都挨近耶穌,而耶穌照樣歡迎他們。於是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耶穌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耶穌明白他們的心態,就用比喻對他們說話。於是從15:4開始,耶穌講了三個內容相似、主題相同的比喻。

    第一個比喻在路加福音15:4 - 7,是『迷失之羊的比喻』。裡面提到牧人失去了一百隻羊裡面的一隻,雖然他只失去了百分之一,但他寧可放下九十九隻羊、也要去尋找迷失的那隻羊。這個比喻裡的主角並不是迷失的羊、而是去尋找羊的牧人。第二個比喻在路加福音15:8 - 10,是『遺失之錢的比喻』。裡面提到婦人失去了十塊錢中的一塊,雖然她只失去了十分之一,但她寧可放下九塊錢、也要去尋找遺失的那一塊錢。這個比喻裡的主角並不是遺失的錢、而是去尋找錢的婦人。第三個比喻在路加福音15:11 - 32,就是『浪子之父的比喻』,裡面的主角也不是浪子、而是一直等待浪子回頭的父親,雖然他仍有另一個兒子、但他仍然盼望浪子回家。因此這三個比喻的內容,都是失去了貴重的人事物、而去尋找並找回來;因此這三個比喻的主角都不是失去的人事物,而是去尋找的人。

    不但如此,這三個比喻中有相似的語句,表達這三個比喻的相同重點。在前兩個比喻中、路加福音15:6 - 7, 9 - 10都提到『我是失去的羊 / 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 / 神的使者面前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最後一個比喻中、路加福音15:24, 32『我這個兒子 / 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 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這三個比喻的相同重點就是,失去人事物的人為重新尋得而歡喜快樂。因此路加福音15:11 - 32的是以父親為主角、表達父親因兒子重新回家而歡喜快樂的比喻,應該命名為『浪子之父的比喻』。

  3. 失去兒子的父親【路15:13 - 16】
  4. 在浪子之父這個比喻中,主耶穌如何形容這位父親呢?這是一位怎樣的父親呢?

    首先,這位父親經歷了失去兒子的痛苦,這是一位失去了兒子會痛苦的父親。這位父親有兩個兒子,其中一個離開家、成為浪子,他在外邦人的世界中任意放蕩、浪費資財,在耗盡一切財富的情況下、又遇到飢荒發生,於是不得不投靠那裡的一個外邦人。身為猶太人的浪子竟然需要以放豬去謀生,就算這樣也無法吃飽、恨不得拿豬吃的豆莢充飢。對父親來說這個兒子已經失去了、如同死了一樣【路15:24, 32】。

  5. 渴望尋找並等待兒子的父親【路15:17 - 20】
  6. 這位父親渴望兒子回家,雖然在比喻中的描述不是很詳細,但我們可以了解這位父親是一位渴望尋找、並且等待兒子回來的父親。之前的兩個比喻中,牧人和婦人都是主動地去尋找失去的一隻羊和一塊錢;但這個比喻中,兒子是主動回家去尋找父親。

    路加福音15:17『他醒悟過來』的希臘文表達『他回到自己』、意思是『他突然醒悟』。浪子突然發覺自己不應該這樣、也不該待在這裡,於是策劃了一套說辭、想要懇求父親重新接納自己。因此在15:20他回到家的時候,這位父親就表現出了他有多渴望自己的兒子回家。不但如此,在福音書其他的經文中,也體現出天父不但等待兒子回家、他也主動地藉著耶穌去尋找兒子們。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 /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7. 歡喜快樂的父親【路15:21 - 24】
  8. 兒子重新回到家的時候,父親經歷歡喜快樂,這是一位對浪子願意歸來而感到高興的父親。路加福音15:21中,小兒子回到家中、把自己準備的話說給父親聽,想要懇求父親重新接納自己。父親及時地制止了他,並沒有讓他說出『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並且為他準備高貴的衣服、為他準備大餐,歡歡喜喜地迎接他回家,好像忘記了之前兒子帶來的痛苦。對父親來說,這個兒子是失而又得、如同死裡復活一樣【路15:24, 32】。

  9. 我個人『浪子之父』的經歷
  10. 我想分享我自己作為『浪子之父』的經歷。我也是一位擁有兩個孩子的父親,其中一個是我在耶路撒冷攻讀博士學位的時候,跟我的妻子生的;他現在也已經成為一位父親、有了自己的家庭。取得博士學位後,我們全家回到韓國,我進入大學教書。那個時候我和妻子決定領養一個女兒,於是我們去孤兒院把這個三歲半的女孩子接回了家。

    之後我們舉家搬到紐約,那時正值我們女兒的青春期,她開始表現出叛逆,這使我和妻子都難以接受。雖然我們在領養她的時候就知道並且理解,有一天她終究會知道我們不是她的親生父母,但沒想到她會如此嚴重地表達叛逆;我們為此十分痛苦。

    儘管如此,我還是要繼續承擔教課的工作。那時我在台灣教導密集課、一個人住在旅館,在跟妻子通話的時候、得知女兒離家出走,我心情十分痛苦。於是我一個人禱告,那時我確定神跟我說話。神問我說:『金京來,你有幾個浪子?』我說:『神啊!我有一個浪子,我很痛苦!我作為一個基督徒,本想領養一個孩子、將信仰傳遞給她,讓她愛你、事奉你,但是我們失敗了,我好像沒有資格領養孩子。神啊!我對不起你!』父神繼續問我說:『你知道我有幾個浪子嗎?』我沒有想到神會問我這樣的問題,雖然我一聽到就知道答案,但是因為一直哭泣的原因,我沒有馬上回答。之後我回答神說:『你有非常多的浪子,從這個角度來看,神你比我還可憐。』之後我繼續哭泣,父神回答我說:『我們來做一個交易,好不好?我來照顧你的浪子,你來照顧我的眾浪子。』我只有一個浪子,他的浪子非常多。可是我心裡盤算,我的神是全能的,如果他能照顧我的女兒、那就是世上最好的照顧。於是我回答他:『非常好啊!』然後我繼續哭泣。

    雖然那晚我在旅館哭泣了很久,但是我得了安慰,因為我重新認識了我的父神。他是許多浪子的父親,比我這一個浪子的父親更加可憐;我都如此痛苦,那麼他到底痛苦到什麼地步。從那天起,我開始稱呼父神為『浪子的父親』。

    這就是我與父神之間的交易。感謝神!我的父神非常周全地照顧我的浪子,並且讓浪子恢復了與我們的關係,許多主內的弟兄姐妹也都自願地、主動地、並且不計花費地照顧或幫助我的女兒。雖然我的女兒曾經給我造成了很大的痛苦,但當她回來的時候,我非常地開心。那時我才完全地明白,路加福音15章中歡歡喜喜迎接浪子回家的父親的心態。在我們的交易中,父神已經做到了他的部分,並且我相信他還會繼續照顧我的女兒,因此我也要做到我應該做的部分。

    因為我個人的經歷,我期望能帶著『浪子之父』的心,繼續完成我應該做的。我會一直記得我的父神 - 這位『眾浪子的父親』,並且體會、分享他的痛苦,因他一直等待分散在全世界的眾浪子回頭。我會一直與這位『眾浪子的父親』一起尋找並等待他的浪子回來。並且當他的浪子回到他面前時,我會與他一同歡喜快樂。我知道我與這位『眾浪子之父』的交易還沒完成,所以我會繼續加油。

     

財政收支簡報

【01/01/2021 – 08/31/2021】

  收入

奉獻$44,537
助學金/愛心基金$24,950
院本部學費$134,937
海外分院學費$18,931
函授及網路課程$3,280
猶太古史記$2,883
政府資助$5,000
其他$3,785
1233
總收入$238,303

  支出

行政費$32,343
院本部老師鐘點費$16,260
薪金福利$210,206
助學金/指定奉獻$30,550
社區協助$10,000
其它$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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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支出$301,378

2022年春季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