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

Font size: +

福音拯救的大能

羅馬書 1:1-17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平安!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題目是「福音拯救的大能」。今天世界上你認為最有能力的是甚麼?有人說核能是最有威力的。所以各個國家都搶著要發展核子武器,他們想叫自己國家變成一個世界強國。美國在1945年投到廣島的裂變核子彈,不到50公斤的鈾可以釋放出來的能量等於2萬噸的化學炸藥。而大自然的威力更大,2004年南亞海嘯,它產生的力量比台灣1999年921大地震釋放出的46顆原子彈能量的256倍。我們聽到這些驚人的數字會覺得很害怕,是嗎?聽起來很厲害,可以奪走千千萬萬的生命。但是,這種力量只是破壞,而且只是屬於外在的能力。它卻不能拯救任何一個人的生命。連一個也不能!我們今天的人類只是從物質的層面去看能力或影響力。覺得這物質可以如何如何?這科技會怎麼樣怎麼樣?美國億萬富豪馬斯克(Elon Musk)他發射space X 公司的星鏈衛星已經超過4,500顆衛星,涵蓋地球幾乎每一個角落。數目已達全球所有國家的三分之一以上。這麼厲害,但這些衛星卻沒有任何一樣能救他的生命。

實際上,有一種屬靈界的能力,是物質世界根本無法與之相比的。羅馬書的1章16,17節可以說是羅馬書中的主題。16節中有一句話「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這樣的一句話就表明這才是世界上最最有能力的東西。因為它是出自神,不單是出自神,而且它是神給人類的唯一救法。

福音為甚麼是人類唯一的救法?哥林多前書15章3節告訴我們甚麼是福音?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哈利路亞!我們基督徒所相信的並不是一個空洞的東西,也不是物質會變的東西。它是永恆性的,並且是能使人有盼望的神的大能。這福音拯救的大能,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有四樣描述:

1. 福音本身的價值(羅1:16a, 2-4)

羅1:16a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另外羅馬書1:2-4節「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我請問大家,你會不會為一件毫無意義的事物去賣命?也就是為一些在價值上根本不值得我花這麼多力量與心志去作的,我們當然不會這麼作。當然,對價值看法,人有不同的認為。故此,有人認為財富最有價值,人們就會盡所能地去得到它,就算把我們的大部份時間都被它消磨掉,甚至是我們的生命。

我過去曾經帶短宣隊到意大利的羅馬,那次短宣前後有十天的時間。我們到了當地,發現大部份的華人有一共同的特徵。一個字代表「忙」。好像甚麼都沒有時間。我們去探訪華人開的工廠。當然他們是為了賺錢,但工作的人像坐牢一樣。很多工人住也在裡面,吃也在裡面,每天工作沒有休息,天天都作。我問他們工作多少時間?他們說有時忙起來早上九點作到凌晨十二點,完全沒有休息。加上平常連外面有沒有太陽還是在下雨,他們關在裡面完全不知道。

而這些人認為是有價值的,因此他們真地是擺上了一切。但在我們看來,他們是極度需要福音的。耶穌說「人若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生命,又有甚麼益處呢?人能拿甚麼來換取生命呢?」

保羅在沒有接受福音之前,他以為自己甚麼都有,甚麼都可以!他大有學問,又是法利賽人中的法利賽人。他認為凡律法要求的,他都照著去作。他也為猶太教大發熱心。但當他經歷到這福音拯救大能的時候,他發現原來他過去以為擁有的一切卻是糞土。在永恆的比較之下,他是甚麼都沒有!因此他才能夠這樣說:「我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的價值遠超一切。保羅為了擁有福音而不顧一切,這是他經歷到的神的大能。保羅因著接受福音而生命有了全然的改變。

羅馬書1:2-4節更是解釋了福音為何與眾不同?過去的先知們都預言了彌賽亞的來臨,神差遣彌賽亞來為要拯救以色列人並所有的人。正如以賽亞書53章提到這受苦的僕人,為人的罪死。羅馬書1:3-4節講到這耶穌衪有兩個身份,而且是與眾不同的身份。「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這是指耶穌人性的方面,因衪是大衛的後裔。耶穌成為人也與一般人不一樣,約瑟是大衛的後裔。但耶穌卻是聖靈感孕透過馬利亞生下來。故此耶穌是人但卻是沒有罪的人。不像我們因父親母親生下了我們,我們的罪性由父親母親傳遞下來。但耶穌卻不同,雖然是人但卻完全聖潔。衪有足夠的資格來代替我們受罪的一切審判。另外,「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這是耶穌神性方的。沒有人能以從死裡復活並且永遠不死。耶穌從死裡復活証明衪勝過罪與死亡。罪的結局是死,但耶穌勝過了。衪是神的兒子。耶穌是100分之100的人,也是100分之100的神。福音乃是透過衪來成就的,所以福音的價值乃是神自己差遣衪的獨生子耶穌為人的罪死並且復活。

我跟許多人傳福音,大多數的人都認為等我作得更好,我就接受福音或者作個基督徒吧!我們實在不明白,人無論怎麼樣作都無法去改變他本身的生命。你說,你裡面有貪念,你怎麼改善?你不去想它嗎?它還是存在。只有神可以改變人的生命,所以神透過福音的大能來改變人內裡的生命。

如果不是福音,我的生命不可能改變,也不可能成為一個傳道人。或者說,如果不是福音,你怎麼可能會主日都要來教會敬拜神?並且你也甘心樂意地事奉神。因為生命改變了,阿們!

2. 「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因為福音是全地的需要。

羅馬書1:16節下半節說「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猶太人代表神的選民。而希利尼人(希臘人)代表一切的外邦人。兩方面都代表了所有的人。神為世人預備這救贖計劃原本是先為猶太人的。因為神特別揀選他們叫他們與世界所有的人有不一樣的信仰與生活。他們要信奉獨一真神耶和華並且要遵守神的話語。他們是被神分別出來的。神的目的是透過他們在世界中見証這位獨一的真神;他們要榮耀神。這樣,外邦人也可以認識神。彌賽亞也是從他們當中出來的。但是因為猶太人的失敗,他們沒有聽從神,神卻管教他們,但神並沒有失敗,神藉著彌賽亞來拯救他們。但次序卻有了不同,原本是先為他們,所以馬太福音說「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但因他們拒絕耶穌為彌賽亞,救恩卻臨到外邦人。到了將來他們會真正接受耶穌為彌賽亞。

無論是誰,總之福音乃是全地的需要。正如前面所說,神先揀選猶太人作衪的子民,但是他們不聽從神,更嚴重的是他們把神差來的彌賽亞耶穌殺了。故此他們受到神的懲罰。救恩就臨到我們這些外邦人身上,等到日期滿足神就要拯救他們。

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要有清楚的認識。我們活在這世代中,意義何在?我們要為福音努力!我們教會領受的托付就是積極的在各處傳福音,建立教會。

我們盼望甚麼?我稱今天為「福音的時代」。馬太福音18章裡面耶穌說了一個比喻,「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後面這僕人做主人不喜悅的事,反而他不願意免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的債,故此他被主人責罰。被赦免竟不去赦免人。

但我們看見比喻中,大債主是誰?是神。欠債的是衪的僕人。只有當神肯赦免我們一切的債,我們才被稱為免罪。今天我們接受福音就是蒙了神如此的憐憫。你不抓住機會並爭取時間,這機會就會過去。我們要參貿在其中,好叫神的心意得滿足。

弟兄姊妹!你願意在福音的事工上有份嗎?感謝神,過去我們教會每年都安排短宣傳福音事工。有時一次,有時甚至一年有三次。其實參與的弟兄姊妹是得著最多的!每一次看見有人願意接受福音,帶領他們決志信主;或者看見這些人有渴慕的態度。短宣隊的成員就經歷到收割的喜樂,而自己的屬靈生命再次被點燃。

盼望我們教會有更多更多的弟兄姊妹有一顆被主使用的心,參與在向普世傳福音的行列之中!

3. 福音拯救的大能的第三樣描述:福音顯明神的義(羅1:17上)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甚麼是神的義?「義」可以說是一種標準。有時候我們用「正」來解釋它。不偏左也不偏右,稱為正道。而絕對正確的我們說「義」。神的義乃最高標準,沒有比這更高的。

今天這世界就是不要神的義,也拒絕神的義,因此沒有在正道之中。沒有絕對標準的世界很自然就成為相對性。一件事情,人人認為以前不可以,現在時代不同了,所以就可以了。結果人人都認為可以了。我們就明白這就是沒有絕對性。神的義卻不是這樣,是絕對的,是不會變的。人因有罪就一定要接受罪的審判。故此神的義臨到人的時候,人就會被定罪。

羅馬書1:17節說「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因為我們無法滿足神的絕對標準,所以我們無論用甚麼方法都沒有辦法叫神接納我們,而福音卻解決了這個問題。福音就是耶穌基督為人類成就的救贖。這福音代替了人所不能的。它滿足了神的公義。「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

人類在犯罪之後就有懼怕進入生命中。人內心的恐懼可以說是與生俱來。人自知自己是不義的。人與人的交往因有懼怕故變成保護自己並與人敵對。環境不熟悉內心就恐懼。這都是犯罪的結果。但是感謝神!福音把一切恐懼驅散,因為它滿足了神的要求。

4. 福音要求人的信(1:17b)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6世紀的時候有一位聖徒叫馬丁路得。他是一個非常虔誠的人,他原本是天主教的神甫。因著在錯誤的信仰環境中成長,雖然他已經是非常努力與虔誠的人。但他心中常有罪惡感。他就靠著自己,作許多善事,到羅馬多次朝聖,苦待自己,禁食,甚至還鞭打自己。他用這些方法想換取救恩的功勞。意思說,他想用這些途徑來補罪。但他內心更是痛苦與黑暗。他很怕自己死了不能上天堂而且還要經過煉獄的痛苦。

這也是告訴我們,人在神面前根本是毫無功勞可言。結果他讀到神的話語,就是這裡所說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人沒有一點能力去換取一點點的救贖。原來聖經只是要求人的信。只要你認真地相信接受就好了。

因此他明白過來,福音要求人的相信。相信就可以有神的義發生在一個人的身上。我們得救的人平安從甚麼地方來?就是「因信稱義。」我相信耶穌已經為我擔當一切的罪與審判。我們是如此接受耶穌為救主的。相信神的應許,當你相信接受福音,你的重擔就可以脫落,你明白嗎?

弟兄姊妹!你已經相信了這個使人得拯救的福音。但是今天世界裡面卻充滿了許多人還是如馬丁路德一樣的。他們認為作好人就得救了。或者他們認為只要多作善事就是蒙神悅納的人。我們要將這個好消息帶給他們。

福音要求人的信。「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NIV 英文聖經翻譯這句話乃是“by faith from first to last.”真信心不是一下子有一下子沒有。真信心是一直都相信。我們要持守對主耶穌的相信。我們相信這福音叫我們不會落空。我們要相信到耶穌回來的時候,正如彼得說「祢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