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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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與稱義

羅馬書 4:1-25

弟兄姐妹平安,我的題目:信心與稱義。 我發現今天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常聽到這樣一句話就是No Fair,如果你的家裏有兩個以上的小孩子,在他們壹起玩的過程中,你會發現他們經常說這句話,No Fair,不公平。我偶爾坐bus,剛好是下午學生放學的時間,一群學生在車廂裏,在他們的談話中,時不時的都會出現這個詞No Fair。無論是成年人還是小孩子,都想要被公義公平的對待,為什麼經常有人在街道上舉牌子抗議,覺得自己沒有被公平對待。工人罷工之後的解決方案,常常會贏得好處,會提高薪水,會調整福利待遇。其實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標準來斷定,我有沒有被公平的對待。我們所認為的那個公平公義,是以自己為標準,比如說,當我們剛剛來美國的時候,10年前,20年前,30年前,我們出去找工作的時候,只要有人給我一份工作,解決我們當時的生活需要,我們就非常的高興了。可是幾年之後,同樣的薪水,同樣的崗位,你就會覺得,不公平不公義。可見我們自己的標準是一直在變化的,我們壹輩子是隨著自己的狀態、技能、年齡的變化,而不斷的產生變化,我們對公義,公平的判斷,不斷的改變標準。而神的公義公平,永遠都不變,幾千年來不會改變,從亞伯拉罕時期的公義,到保羅時期的公義,都沒有改變。羅馬書的主題就是『因信稱義』,到了第四章,以亞伯拉罕為例證,繼續講因信稱義。稱義,這個『義』是什麼意思?righteousness公義的義,聖經裏面的“義”,是神的其中一個屬性。義的字根是right, 就是“對的”。假如神看我們是個義人,就是說,神看我們是對的。不是說我們互相彼此看,我覺得你是對的,而是神看我們是對的,我們就可以稱義。如果用神的義來衡量我們,我們哪都不對,我們夠不上神對義的標準。如果用神的公義來看我們,我們永遠無法被稱為義人,因為神的標準,是祂自己的完全和祂自己的公義。所以,聖經上說: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v3,5,9,這就算為他的義。因為信,神就算我們為義。也就是說,我們沒有義,在神看來我們是有罪,但是借著信,神把他的義給了我們,就算我們為義人。太18:23-27『天國好像壹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一千萬是當時的一萬他連得)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就是那一千萬,他賣了妻子兒女也還不上,他工作一輩子也還不上,主人免了他的債。今天我們也是因為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我因為罪所虧欠的,是我們用一生都還不了的,那個虧欠,那個罪,不是神說免了,就不用還了。而是,神把那一筆債務歸到了主耶穌的身上,是神把眾人的罪都歸到了耶穌的身上,他背負我們一切的罪,我們才能免了一切的罪與虧欠,所以,神看我們,就算為義人。真正的義人,是從來都沒有犯過罪,以後也絕對不會犯罪的,那就是主耶穌。祂是真正的義人,我們都是,就算為義。在舊約中亞伯拉罕被稱為義,舊約中還有誰被稱為義人?在舊約中被稱為義人的有挪亞,他按照神的吩咐造了方舟,當洪水來臨的時候,他一家人得以保全性命。創世記清楚地說: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創世記 6:9 )。挪亞為什麼被神稱為“義人”呢?當神說:人惡貫滿盈,我要除掉他們,但是唯有你挪亞可以免除,你要如何如何,就可以得以存活,那麼挪亞什麼反應呢?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世記 6:22 )挪亞的反應說明,義人的首要條件就是信,他相信神的話,並且順服神的吩咐。第二個義人,亞伯拉罕,他把兒子獻上祭壇,這是對神最大的順服。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創世記 22:1-3 )。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人,仍然是相信神的話在先,並且照神的話去行。還有一個義人是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當亞伯拉罕為所多瑪求情的時候說:創世記18:24『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從五十個義人,一直求到十個義人,神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創世記 18:32 )。顯然這個城裏是沒有義人,但是羅得的一家人得救了,羅得在神的眼中就算為義人,他的義,是因為他相信神說的話,神說要毀滅這坐城,他相信,他就帶著一家人往山上跑。所以,義人的特點,選擇相信,並且有行動。羅得相信,並且帶領一家人跑出去。這就是我們在舊約中看到的義人,他們都是因著信,神就算他們為義人。所以因信稱義,不是從新約才開始,而是從舊約就看見這個觀念,亞伯拉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我們為什麼一定要被稱為義,我們為什麼需要這個義身份,被稱為義人。如果我們的身份沒有轉變,我們以罪人的身份就無法來到神的面前,罪會惹動神的忿怒。我們需要義人的身份,才能來到神的面前。就好像以諾與神同行,挪亞與神同行,能夠來到神的面前,我們需要一個義人的身份。這就是因信稱義,我們因為信神,他就算我們為義。我們在這章裏看亞伯拉罕的信和亞伯拉的義。

一.亞伯拉罕的義--是因信稱義

1.因信稱義,不是靠行為

V.4-5,做工得工價,是應該得的。在稱為義的這件事情上,我們沒作什麼,如果因為我們作了什麼,而換取了義,就不算恩典了。這裏用大衛作為例子,v.6-8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按照大衛的行為呢,沒有辦法稱為義人,他曾經犯的罪,但是那個罪被赦免了,v.8主不算為有罪,註意這個「算」,就「算」為義的「算」。罪被赦免了,主「不算」為有罪。神赦免他的罪,使他稱義,他才能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如果罪沒有被赦免,身上的那個罪,會惹動神的忿怒,因為神的公義和聖潔,罪人在神的面前是站立不住的。所以,這裏用大衛為例證,大衛的稱義,也是因信稱義,他相信神的赦罪之恩,他能夠就「算」為義,不「算」為有罪,不是靠著行為,因為如果數算他過往行為,裏面有犯過罪。這就是因信稱義,不是靠著行為。

2.因信稱義,不是靠肉體

v1,這裏提到「肉體」,是指什麼?V.11-12不是靠肉體,不是靠行割禮。亞伯拉罕被稱為義的時候,是在行割禮之前。創世記17:24-25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在創世記15: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從創世記看,亞伯拉罕先被稱義,至少是在被稱義14年之後,才行的割禮,因為行割禮的時候,以實瑪利是13歲。V.11,割禮是一個記號,是因信稱義的印證。神與以色列人立約,亞伯拉罕的後裔世世代代都守這個約定,就是「割禮」,是一個記號,在肉體上的一個記號。但不是因受割禮就能稱義,因為稱義在割禮之前的許多年。割禮是因信稱義的「印證」,「印證」seal,蓋章,蓋上壹個印章,以色列人的印章,蓋在肉體上,是割禮。我們基督徒信主之後,有沒有「印證」,我們有麼有那個蓋章,那個seal?弗1:13 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基督徒在因信稱義之後,也同樣有一個「印證」「印記」領受了聖靈是我們的seal,聖靈是我們的印記,我們先是信,然後神給我們蓋了個印章,就是聖靈。我們會看到對比,以色列人的「印證」在肉體上,基督徒的「印證」在我們的裏面,有聖靈為「印記」,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亞伯拉罕的稱義,不是靠割禮的記號,我們的稱義與亞伯拉罕的稱義,是一樣的,都是因信稱義。

3.因信稱義,不是靠律法

我們看v.13-16提到「律法」,保羅提醒以色列人,稱義不是靠律法。特別針對以色列人的「律法主義」,靠著守律法不能稱義,因為律法犯了一條,就是犯了眾條。如果能完全守住律法,也可以稱義,但是沒有一個人能做的到,如果我們真的能守住每一條律法,我們就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了。只有耶穌可以完全守住律法,所以耶穌說:我不是廢掉律法,乃是成全了律法。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的觀念就是,遵守律法的就是義人,違背律法的就是罪人。義人與罪人的區別,關鍵就是律法。那些遵守律法的,按照律法去行的法利賽人,他們認為,我這才是義人。所以耶穌就講了一個比喻: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這兩個人的身份,在當時人的看法,就是一個是義人,一個是罪人) 路加福音18:11-14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耶穌說:)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當時代的法利賽人就是這樣認為的,自己守住了律法,這就是義,但耶穌卻指責他們是,自以為義。)可見,靠著守律法,沒有辦法稱義,我們是因信稱義,亞伯拉罕也是因信稱義。但是律法對於基督徒要不要守,十誡是律法的縮影,十條誡命你認為哪一條可以不守,而主耶穌也把律法總結為:愛神和愛人。基督徒不是靠行為稱義,但是好的行為,遵行神的話語,仍然是一個信徒,在信主之後,應當作的,不要忘記,舊約中的每一個被稱為義的,義人,他們都是遵行神的吩咐。

二. 亞伯拉罕的信,是相信神的應許。

V.20-21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他的信心是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今天我們的信,也不是毫無根據,我們的信,也是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我們在信主的時候,我們也同樣是相信,神應許給我們,信主的就不再被定罪,信主的就有永生,我們相信神的應許,我們的信心同樣是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

1.相信神的應許,就有盼望。

v18指望:希望,盼望的意思。亞伯拉罕什麼時候,是無可指望的時候。創世記12:4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他蒙招的時候是75歲,神應許他要成為大國。當時他還沒有孩子,不要說大國,他連一個孩子都沒有。七十五歲的時候,聽了神的應許,滿有盼望,帶著妻子,帶著侄兒就離開了吾耳。但是,就是這樣一直等下去,一年又一年的等,在這個過程中,那個當年的滿有盼望,逐漸在下降,一直到無可指望的時候。什麼時候是無可指望,他都將近百歲的時候,看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那個指望,那個盼望,快沒有了,但是他一思想神給他的應許,是大國,是多國之父,他的後裔要多的像,天上是星,海邊的沙。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思想神給他的應許,他就因信仍有指望。因著信心仍然有指望,是因為那個信心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

2.相信神的應許,就不軟弱(4:19)

V.19,在無可指望是時候,信心會軟弱,但是當我們軟弱的時候,要一壹次思想神的應許,神給我們的應許是不會變的。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信心有沒有軟弱的時候?創12:1-2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立約之後,創12:10-13那地遭遇饑荒。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裏暫居。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妳是容貌俊美的婦人.埃及人看見妳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你看到了,信心之父的信心,也有軟弱的時候,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我的命也因你存活)。他為什麼說自己的妻子是妹子,怕被殺,他為了要活著。神應許的那一個後裔,還沒有出生,他要稱為多國之父。但是,人遇到危險的時候,信心會軟弱。第二次遇到問題時,亞伯拉罕又稱自己的妻子為妹子,仍然是在神與他重申立約之後。創15:1-2這事以後,耶和華在异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我必大大的賞賜你…」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創15:5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當神再一次與亞伯拉罕重申這個約的時候,他的信心應該得堅固對吧。可是,這個約還沒有成就,他要等。創20:1-3亞伯拉罕從那裏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走了。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他原是別人的妻子。亞伯拉罕為什麼第二次又稱他的妻子為妹子呢?還允許王把撒拉帶走呢?因為亞伯拉罕想要活著,他怕被人殺,竟然允許人把他的妻子接到王宮裏去。人遇到困難的時候,是不是會軟弱,縱然有神的應許,但是在困難中,還是會軟弱。但是當我們再一次,仰望神的應許的時候,我們就不會一直軟弱下去。

3.相信神的應許,就不疑惑(4:20)

亞伯拉罕有疑惑的時候嗎?神應許的後裔在哪裏呢?從75歲等到85歲,撒拉都沒有懷孕,等了十年都沒有懷孕,怎麼辦?人總是有辦法的,要是在今天,可以做試管嬰兒,那時沒有這個技術。亞伯拉罕在86歲的時候和夏甲生了以實瑪利。亞伯拉罕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神的面前,怎麼樣呢,神說不是這個後裔,神點名,就得和撒拉生的後裔,才是應許中的後裔。這就是神的應許,縱然以實瑪利出生,也不能成就神的應許。神的應許是不需要人去幫忙的,你只要相信,讓神自己來成就。所以,信心之父的信心,是經過了神的實驗的,是經過了時間的考驗,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一個螺旋式的上升,經歷過軟弱,經歷過疑惑,信心有高山也有低谷。但是,當他把信心放在神的應許之上的時候,v.21,當他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成就,他就有盼望,不軟弱,也不疑惑。我們在困難的時候,總是會軟弱,總是會疑惑的,但是,我們要再一次回到神的應許之上,我們要用信心去面對。在去年夏天,我參加神學院的土耳其希臘行程。我在紐約起飛到摩洛哥轉機,中間是90分鐘的轉機時間,我心裏想,我動作快點應該沒有問題。可是誰知道,我準時登上了飛機,就坐在那裏,時間過去了10分鐘,20分鐘,我開始焦慮不安,時間過去了30分鐘,40分鐘,仍然沒有起飛,我開始沒有指望了,時間過去了1個小時,我心裏想完了,中間轉機的時間只剩下30分鐘,我怎麼能登上下班飛機呢?就這樣我下了飛機,瘋狂的壹路跑,一路加塞插隊,跟人家解釋我要轉機,最終我還是沒有登上下一班飛機,我在摩洛哥的卡薩布蘭卡機場停留了一天一夜,第二天的同一個時間我上了飛機,並且順利的找到了團隊和入住的酒店。當我將要返回紐約的前一個晚上,我開始擔憂,因為回來轉機的時間只有60分鐘,去的時候,轉機90分鐘都沒有趕上,回來是60分鐘,我想起這60分鐘我就緊張。我去問郝牧師,郝牧師說:應該沒問題,你回來轉機是在愛爾蘭,他說:愛爾蘭和美國是邦交國家,你是公民,在愛爾蘭機場你就可以辦理好出境手續,你到美國下飛機,就取行李回家了,所有的手續在愛爾蘭轉機的時候就都辦好了。我心裏想,我只有能上飛機就好,出境手續可以回到美國慢慢辦吧。我們回來之前,大家都禱告,因為有好多人轉機的時間都是60分鐘。結果我在希臘上了飛機之後,同樣的問題發生了,飛機在機場不起飛,晚起飛了20分鐘,我就開始計算,我的轉機時間只剩下40分鐘。等到了愛爾蘭轉機,飛機又不開門,一直等,我開始焦急,10分鐘,20分鐘,我開始流汗了,我禱告,就一句話,主啊,我不要把我留在機場。主求你幫助我,這個時候另外兩個姐妹在法國轉機的,她發消息問我,你登上了下一班飛機了嗎?我說:我還在上一班飛機上,飛機不開門,對方回我消息,我們已經登上飛機了,我們現在為你禱告,你知道我一聽見:有人為我禱告,我心裏十分的激動,我很感恩。但是當我開始下飛機的時候,我一看時間,距離起飛只有25分鐘。我的心一下就涼了,25分鐘怎麼可能。但是我轉念一想,剛剛不是有人為我禱告嗎?我不是心裏很感動嗎?為什麼失去信心呢?不是說和美國是邦交國家嗎?為什麼疑惑呢?我就是瘋狂的跑,一邊跑一邊禱告:主啊,我不要留在機場。我跑著跑著,就看見一個入口寫著,美國公民在這裏辦理手續,我心裏想,我不要在這裏辦理什麼出境手續,花更的時間,還是留著到了美國再說吧。我繼續跑,可是發現無路可走了,只能又跑回來,我只看見這個一個入口,就是美國公民的入口,我極不情願的走進去,因為過海關還要回答問題,又要花時間,當我跑過去的時候,海關的人說:妳不用跑,不用著急,他們會等妳的。我不相信,我是誰?整個飛機的人會等我嗎?我瘋狂的繼續跑,結果你知道我跑到登記口,真的有人等我,我坐在飛機上的時候,我的心才定下來,我一看時間,我從上一架飛機下來,再登上飛機只用了20分鐘。我到現在都不敢相信,20分鐘怎麼可能轉機,我只記得,那條通道是一個特殊通道,一路暢通無阻,一路上只遇到了3個人,人家都是慢慢的走,只有我是瘋狂的跑,當我心裏起疑惑的時候,我就軟弱,我就沒有指望,當我相信,有人正在為我禱告,神會為開路的時候,我就心裏得堅固。我不是說,有信心就可以登上飛機,沒有信心就登不上飛機。其實,我們在一個困難中,我們的眼睛看事情的結果,我們只關心,困難是否挪開了,難處是否解決了。而神是在這件事情上,看我們是用信靠祂的心去面對,還是只看困難,我們的信心是疑惑嗎?我們的信心是堅固嗎?我們是不是把指望放在神的身上。v16,24,25借著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告訴我們,我們今天同樣也是因信稱義.1.不是靠行為,2.不是靠肉體,3.不是靠律法。亞伯拉罕的信是建立在相信神的應許之上。相信神的應許就有盼望、就不軟弱、就不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