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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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的爭戰

申命記 20:1-20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當年美國的南北戰爭,林肯總統率領的北軍向神禱告,南方的軍隊也是向神禱告,有人就問林肯總統說:「兩邊的軍隊,兩邊的人都向上帝祈禱,懇求上帝幫助他們的那一邊獲勝。上帝難道不會為難嗎? 戰爭總有一邊輸一邊贏,兩邊都在求祂,神到底該幫哪一邊呢? 」林肯的解釋說:「我不敢禱告求上帝來站在我這一邊,但我禱告上帝讓我站在祂那一邊。隻要和上帝站在同一邊,必能得勝。」書5:13-14 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不料,有一個人手裡有拔出來的刀,對麵站立。約書亞到他那裡,問他說:「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 他回答說:「不是的,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俯伏在地下拜,說:「我主有什麼話吩咐僕人。」 既然打仗,都是想打勝仗,想打贏。今天世界上,國攻打國,民攻打民,戰爭一直都有。我們今天讀的申命記20章,這裡也同樣提到了打仗,爭戰。我們看看這裡所提到的爭戰,與現今世界上的打仗,一樣嗎?v.1,是神要百姓出去與仇敵爭戰,神說了,我與你同在。v.3,這裡描述了將要上戰場的人,他的心裡會有,膽怯,懼怕,戰兢,驚恐,你看到了嗎?戰爭會讓人多麼的恐懼,這裡說的,都是,不要,不要。心中的恐懼,戰兢,這種心理上的害怕,是不是,祭司跟你說,不要怕,你就不怕了,神是怎麼解決人心裡的懼怕?v.4,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因為有神的同在,因為有神一起去打仗,神給百姓有這樣的應許。我和你們同去,我和你們一起上戰場。你看到了嗎?申命記20章裡面提到的爭戰,與今天世界上的打仗,戰爭,是不同的,世界上的打仗,是由於兩國的矛盾,發起的戰爭。而申命記裡面講的爭戰,是神興起來的,是神差遣祂的百姓上戰場,並且應許,神與你同在,神與你同去,神要為你與仇敵爭戰。所以,今天我們看的這一段,關於打仗爭戰,其實是一場『耶和華的爭戰』,這不是世界上的戰爭,這是關於耶和華的爭戰,這場仗,神必定是贏,但是,神讓我們看見,在祂的爭戰中,在有神參與的戰爭中,神是如何對人,神是如何對仇敵,神又是如何的對待自然界。

一.對人:有恩典有憐憫(v.5-15)

我們看將要上戰場打仗的人,有幾個條件是可以得著豁免的,就是哪幾種情況,可以不上戰場呢?v.5,建造房屋, 還沒有奉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建造房屋之後,有什麼需要奉獻?曆代誌下7:5 所羅門王(在聖殿建好之後)用牛二萬二千,羊十二萬獻祭。這樣,王和眾民為神的殿行奉獻之禮。 尼希米記12:27 耶路撒冷城牆告成的時候,眾民就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耶路撒冷,要稱謝、歌唱、敲鈸、鼓瑟、彈琴,歡歡喜喜地行告成之禮。 我們今天買了一個新房子,疫情期間很多人都把房子換到長島去住,買了房子之後,弟兄姐妹會在過戶之後,請牧師去房子裡去禱告,感謝。裝修好了之後,又會請弟兄姐妹一起聚餐,在她的家裡舉行一次聚會,大家一起在新的房子裡面,敬拜讚美,將感謝的祭獻給神。這就是v.5,說的一種情況,建造了房屋之後,還沒有奉獻的人,他可以不參加打仗,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這節經文,看起來,好像神很介意那個奉獻,如果你已經奉獻了呢?就可以上戰場打仗了,陣亡了也沒關繫了,反正這個人已經行了奉獻禮。是這樣的意思嗎?在舊約中的告成之禮,一個建築工程結束,向神獻祭表示感謝,這是神給人的一個歡樂的時刻,不是神看中我們手中的奉獻,舊約中獻給神的祭物,牛和羊,這個時刻所獻的是平安祭,是祭司和百姓,大家一起聚餐歡樂的時刻。所以,我們看到其中的一種豁免的條件是:建造房屋之後,你還沒來得及享受神給你的福分,這種情況下,可以回家去。第二個可以獲得豁免的條件是:v.6,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 葡萄園,從葡萄的小苗開始種下,需要等幾年的時間才可以接果子,如果一個葡萄園已經打理辛苦了很長一段時間,應該收獲葡萄的時候,這個人上戰場打仗去了,如果陣亡了,這個果實就由別人來享用了。利未記19:23-25 「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 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 這是進入迦南地之後,關於種果樹要遵守的律法。那麼葡萄樹也是一樣的,如果這個人辛苦打理好幾年之後,還沒有享受到收獲的果子,如果這個時候要打仗的時候,就可以得找豁免。同樣的道理,可豁免不去參加打仗的一個理由,關於葡萄園,仍然看見的是神賜給人的福分,是賜給你的福分,是給人有機會享受神所賜的福分,並且是神賜給你的福分,神賜給你的葡萄園,這是神給你享福的機會。第三種豁免的條件:v.7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這是猶太人的一個習俗,結婚之前有一個訂婚的儀式,表示這個女孩子已經許配給了人家,但是各自還會留在自己的父母家裡居住,有可能一年之久,甚至更長的時間,一直等到男方家裡預備好一切之後,將會迎娶新娘。聖經裡有沒有這樣的例子?是誰已經許配給誰?是誰和誰已經訂婚了?馬太福音1:18-20「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麵: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正思唸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隻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他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你看,雖然還沒有正式迎娶,但是婚約已經在了,約瑟已經聘定了馬利亞,還沒有正式結婚,如果那個時候,需要打仗的話,那麼約瑟可以得著豁免,因為他還沒有正式和馬利亞結婚。申命記24:5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徵,也不可托他辦理什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這一條律法已經,從訂婚一直到結婚後一年,可以免服兵役,原因是,神要他們享受新婚的快樂。從這來可以看見,神是看重家庭看重婚姻的。兩個人剛剛結婚,新組成的家庭,這是從神而來的福分,神給你享受祝福的時間。v.5-7,三個可以豁免的條件,剛剛建造好的房屋,剛剛買了土地種植葡萄園,定了婚還沒有迎娶,這些都是人生的幸福時刻,是神賜福給你,讓你享受的時刻,可以免去上戰場。你看到神的恩典憐憫嗎?神待人,總是用厚恩待我們。第四個豁免的條件:v.8,『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這個條件就比較寬了,前面的三個條件,都是人生中的一個特殊時刻,不是常態。那麼這第四條就很寬了,隻要你心中害怕,就可以回家去。原因是什麼?『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恐怕給身邊的人帶來心理上的影響,在以色列百姓身上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嗎?什麼時候,他們的心消化了?申命記1:28 『我們上那裡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的人。』申命記第一章,就提到了以色列人的曆史,之所以他們在曠野40年,就是因為當年他們12個支派,派了12個人去迦南地窺探,回來報告的結果是那地的人有高又大,他們看自己如同蚱蜢,其中隻有兩個人,報的是好消息,迦勒和約書亞。除了迦勒和約書亞,那10個人,看到的是,懼怕,他們的膽怯,影響了整個以色列百姓,他們的心都消化了。這是以色列人曾經經曆過的,所以,神差派上戰場的,其中一個必備的條件就是,不能懼怕,如果懼怕呢,你就可以回家,免得影響了士氣。那你說,前面三個可以豁免的條件,你都不具備,那麼第四個條件,是不是很容易就符合條件了,隻要你懼怕膽怯,你就可以回家。凡是害怕的,膽怯的,都可以回家,那還有誰去參加打仗呢?說明什麼?耶和華的爭戰,不在乎人數的多少,箴21:31 「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士7:3 -7 現在你要向這些人宣告說:『凡懼怕膽怯的,可以離開基列山回去。』」於是有二萬二千人回去,隻剩下一萬。耶和華對基甸說:「人還是過多;你要帶他們下到水旁,我好在那裡為你試試他們。於是用手捧著舔水的有三百人,其餘的都跪下喝水。耶和華對基甸說:「我要用這舔水的三百人拯救你們,將米甸人交在你手中;其餘的人都可以各歸各處去。」 神使用基甸三百勇士,戰勝了十三萬五千人。三百對應的是13萬5千。你看到了嗎?耶和華的爭戰,從來都不在乎人數多少,而是在乎信心和勇氣,懼怕的就可以回家,多輕鬆,你害怕就可以回家,現代的戰爭中,可不是這樣的,懼怕的,膽怯的,你照樣也得上戰場。我們從這個四個得豁免的條件中看到,我們的神是用恩典憐憫來對待祂的百姓。那在對待仇敵的人呢?神有沒有恩典和憐憫呢?v.10,攻打一座城之前,先要說『和睦的話』v.11,這是表示,這座城,投降,面對不反抗,主動投降的人,就不用攻打了,他們自願當俘虜,自由投降的,可以免死。在以色列轟炸巴勒斯坦的時候,聯合國呼籲要開放「人道走廊」,這就是先說和睦的話,你要投降的,你可以主動的走出去,戰爭中的人道主義,體現了對人生命的尊重,人沒有權利決定別人的生死。v.12,不願意投降的,要打仗的,怎麼樣?採取圍睏那城,v.13,用刀殺儘這城的男丁。神也是有戰略戰策的,對於有悔改之意的人,神是給人有機會悔改的,對於頑梗悖逆的,心中剛硬的,那些人是自己的選擇。我們看見神對人,滿有恩典和憐憫,不論是對神的百姓,無論是對仇敵的百姓,祂總是以恩典憐憫待人,給人有回轉的機會。

二.對罪:滅絕淨盡(v.16-18)

v.16,『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v.17『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佈斯人都滅絕淨盡』。這裡提到了一些特定的人,指定的族群,在申命記中被稱為是『迦南七族』,神特別指定了,這些族裔的人是,滅絕淨盡,一個不可存留。為什麼對有些城,攻打的時候要說『和睦的話』,也就是說允許他們投降。而v.17,這裡指定了,這些人要『滅絕淨盡』,神沒有給這些城裡的人有機會投降,這是為什麼呢?有的人說:不願意看舊約,就是因為看到這些殘忍,看到舊約中的神,常常毀滅性的殺人,很沒有人性。反而更願意看新約,看到主耶穌是很溫和的,總是用恩典待人。v.18告訴了我們原因。迦南地這塊土地上,原來居住的人所行的,在神的眼中是『一切可憎的事』。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的事。神說的:免得。神不願意看見的事情,將來真的發生了。這就是以色列人曾經亡國的原因。他們學習當地的人拜偶像,行了一切可憎的事,最後的結果,就是他們國家被擄,亡國。申9:5 「 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噁,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麵前趕出去。」以色列人佔領這塊土地,不是因為以色列人有多好,而是因為這塊土地上的人的『罪』,當罪惡滿盈的時候,神特別對這些城的人,『滅絕淨盡』,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罪。我們看舊約中,神不隻一次行過『滅絕淨盡』的事情,都是因為人的罪。創世記中,有沒有『滅絕淨盡』的事情發生?挪亞方舟。 創6:5-8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噁很大,終日所思想的儘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神用洪水進行『滅絕淨盡』,包括人,包括動物,一切的活物,地上的人隻有挪亞一家得救。你看到了嗎?當神要『滅絕淨盡』的時候,是因為人犯罪。創世記裡還有沒有記載哪座城的毀滅,可以形容為『滅絕淨盡』?創19:28 -29 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菸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唸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髮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神向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座城作的事情也是『滅絕淨盡』。所以說明,當神要『滅絕淨盡』的時候,是神對罪的憎惡。當神還沒有『滅絕淨盡』的時候,是說明,神還給人有機會,離開那個罪,當人的罪,罪惡滿盈的時候,神不再給機會的時候,那就是『滅絕淨盡』的時候。約書亞記裡有沒有『滅絕淨盡』的例子?耶利哥城的毀滅,但是喇合一家得救了。我們會看見,當神進行『滅絕淨盡』的時候,神是給人有機會悔改的,隻要你願意離開罪,神就給人有機會。

三。對自然:保護環境(v.19-20)

v.19前面提到,圍睏一座城之前,要說和睦的話,如果人投降,就不要圍攻了。但是把其中的樹木,描述為人,田間的樹木,不是人,不會講話,也不會投降,更何況樹木也沒有犯罪,在戰爭中,不需要摧毀自然界。v.20,在打仗的時候,要圍睏一座城,需要修築營壘,所以要砍伐樹木,神給了一個條件,可以砍伐不結果子的樹木,為什麼結果子的樹木不能砍伐?他們為什麼要圍睏一座城呢?要攻打下來,神賜給他們的土地,他們佔領之後要居住在其上,以色列百姓所居住的是別人建造的房屋,一座城被佔領,儘可能的保存完好,給他們自己留下,一個很好的居住環境。結果子的樹木,從一棵小樹苗到接果子,需要等待好幾年的時間。我們看見神對自然界的保護,其時是對以色列人的愛,教導以色列人即使是在打仗戰爭中,仍然有智慧的去保護環境。而不是摧毀一切。今天的人,在國攻打國的時候,不會因為那裡有一片果園就不丟炸彈。人在戰爭中用的手段,隻要能達到目的,是不擇手段,不會考慮對環境的污染,隻考慮一時得勝。其實今天無論哪一個國家在戰爭中打勝仗,對環境的污染都是存在的,無論是輸還是贏,無論是戰敗國,還是戰勝國,我們都是生活在同一個地球上。今天人們仍然在研究開發,核武器,生化武器,這些武器不僅僅是殺傷敵人,包括對自然界的摧毀,對居住環境的影響,對生態的污染,都不是幾年能恢複的。核輻射的污染,不僅僅是一小片地方的影響。地球是圓的,海洋是一個大的循環,環境的污染是在擴張的。人類的戰爭帶來的結果,是毀滅自己,而神給祂百姓的智慧是,保護自然,你看到神的愛嗎?祂要給祂的百姓有一個好的生存環境。我們在這一段裡,看到的是,神好像是在指揮祂的百姓如何打仗,但實際上,這並不是孫子兵法,不是教導人如何打仗,而是在教導神的百姓,在對人的態度,對仇敵的態度,對人對事的上面,要看見我們行出神的義。申16:20「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申命記裡一再的重申誡命,就是十誡,律法,將來你們要過約旦河到那地的時候,要怎麼樣的生活,遵守誡命的,那個福氣就追著你,違背神的命令,就有禍了。其實簡單來說,就是在世人面前,神讓我們活出祂自己的義,讓神的義彰顯在我們的身上。世人看不見神,但是藉著神的百姓,看見神的義,那個義就是與罪是反方向的。世人的身上,彰顯出來的是罪,而我們的身上,應當彰顯出來的是神的義,那個義就是神自己的那個義。彌迦書6:8 「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隻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神向人所要的是什麼呢?就是那個義,行出神的義。從對人的態度,對罪的態度,對自然環境的態度,我們都可以讓世人在我們的身上看見,神的義。耶穌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而這一段經文裡說:要與你的仇敵爭戰。有矛盾嗎?我們到底,該不該有仇敵呢?誰是我們的仇敵呢?要記得神隻有一個仇敵,就是魔鬼,我們也隻有一個仇敵,就是魔鬼,任何一個人都不是我們的仇敵。神所憎恨的就是罪,那也我們所憎恨的。真正敬畏神的基督徒,是愛神所愛,恨神所恨。今天這一段,耶和華的爭戰,就是把我們放在一場屬靈的爭戰中,我們對人,是否有恩典有憐憫,我們對罪,是否對付到「滅絕淨盡」的地步,不要允許罪在我們的身上繼續的轄製我們,我們在自然屆中是否看見神的愛。耶和華的爭戰,讓我們看見的是神自己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