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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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福音的祭司

羅馬書 15:14-19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平安!今天我要分享的題目是「我們是福音的祭司」,經文在羅馬書15:14-19。

感謝神!五月是我們教會的宣教月,今天我要跟大家一起來思想我們每一個信徒與福音的關係。

我們從聖經裏面看見,如果教會要推動福音的事工,首先要從個人開始。如果基督徒根本不曉得他個人要負起的責任和他個人明白與福音的關係,教會是無法把福音傳開的。盼望今天的信息對我們每一個人說話。

羅馬書15章14-19節是保羅對羅馬信徒的提醒;告訴他們保羅本身與福音工作的關係是怎麼樣子的。根據羅馬書15章16節,保羅說他是「神福音的祭司」。

我們曉得保羅是主耶穌特別選召的一位使徒,正如他在羅馬書15:15,16節所說的:「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

保羅被主揀選作外邦人的使徒,他一生的托負就是要向外邦人傳講福音。這是他所特有的一個身份,但是保羅進一步解釋說:「他並沒有以這特有的身份誇口」,因為他在神的傳福音工作上,正如其他使徒和同工,甚至於如其他信徒一樣,是一個傳福音的人,他只是履行主所交托的大使命。而保羅稱之為「福音的祭司」。首先,

1. 誰是「福音的祭司」?(羅15:16)

究竟誰是福音的祭司?羅馬書15:16節中,保羅說「作神福音的祭司」。究竟誰有資格作福音的祭司呢?當講到「祭司」,這個特殊的名詞,另外在彼得前書2:9節有提到,「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頖、是有君尊的祭司」。我們基督徒都是祭司,表示都有權利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來事奉神。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上最大的貢獻就是「信徒皆祭司」這一個教義。所以信義會或稱為禮賢會(這是香港大的宗派)都強調「信徒皆祭司」。所以我們從「廣義」的角度來看,所有蒙恩的信徒都是「福音的祭司」。這個身份是神賜給我們的。

很多人信了耶穌,作了基督徒之後,以為信了就信了。他從來不知道他在神裏面的地位。保羅從信主的頭一天開始,他就曉得他的一生都有一個身份,他的生活方式完全是因為他明白他在神裏面的身份。能被神使用作福音的工作是何等的榮耀呀!

當美國雷根作總統的時候,有一個人住在總統房房子的附近,有一次有一張Utility bill寄錯到了總統鄰居的房子的地址。後來這鄰居寫信給總統並告訴他,很榮幸,我已經替你付了帳單。不久之後,雷根總統寫了一封信特別來謝謝他。這個人就把總統的來信放在客廳裏,有客人來就告訴他,這是總統給我的信。他實在覺得很光榮!我們對天上的神是不是更應該如此呢?

假如今天的基督徒都很深刻的明白他在神裏面的尊貴地位,我相信能夠影別人的基督徒就不會這麼少。今天基督徒雖要火熱的向別人介紹基督,把自己所信的清清楚楚地告訴別人,這樣的人不多。

保羅說:「我是作神福音的祭司」。保羅用舊約的祭司來形容他傳福音的身份。祭司是甚麼意思呢?就是站在罪人與神中間的人,祭司是替罪人求告神的人,祭司也是叫罪人與神和好的人。因此,他在神面前有特殊尊榮的身份。耶穌是大祭司,因為衪使我們得著救恩;衪使我們與神和好。但是當我們得到主的救恩以後,神也要我們作祭司。這祭司特殊的工作,如哥林多後書5:18節說「神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份賜給我們。」如果基督是升到高天的大祭司,我們都是小祭司。感謝主,衪把這樣尊貴地位賜給我們。弟兄姊妹,為這原故,我們有責任為不信的人禱告祈求,我們也有責任把福音告訴還沒有認識基督耶穌的人。

我們都是福音的祭司。正如上面所說的,宗教改革期間,「信徒皆祭司」,傳講主的話語和直接事奉神不再是聖品制度中的人的專利。盼望我們在座的每一位信主的人都知道你就是「福音的祭司」,你在神面前就有如此的尊貴身份。

剛才我們是從「廣義」的角度來看誰是福音的祭司。現在我們從「狹義」來看。福音的祭司是經過「神的揀選」。舊約的祭司是經過神特別的揀選,保羅作使徒是經過神的揀選。但揀選裏面包括兩樣東西:(1)一是神的恩典,(2)二是人的情形。

作福音的祭司不是出於人意,乃是因為神的恩典。羅馬書15:15節說「因神所給我入的恩典.」沒有神的恩典我們就沒有辦法作神福音的祭司。正如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就能作一個好的基督徒。因此我們會發現,我們不能說「我要作一個好的基督徒,我們就能夠作一個好的基督徒。」我們需要神的恩典。保羅作神福音的祭司,是因為神恩典的揀選。今天我們當中,假如有神感動在你的身上,神要你甚至於把一切放下,要你一生服事衪,你要回應這恩典的呼召,千萬不要錯過神給你的機會。

另外一樣跟神的揀選有關,人的情形。保羅怎麼能成為「福音的祭司」,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的全然擺上。他知道他的生命應該是全然為主的。我相信神是看見保羅將來會如何服事衪的。神的揀選臨到保羅身上,神知道他這人信主以後,他是「奮不顧身,義無反顧。」你願成為福音的祭司嗎?

2. 福音祭司的工作(羅15:16下)

「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福音祭司的工作是甚麼呢?就是把屬靈的果子獻給神。保羅在這裡講到他帶領外邦人信主就是他獻上的果子,這果子是蒙神悅納的。

保羅在這裏所講的是一個福音真正的並且是全面的功效。今天有些人作福音工作只是希望看見一個人點一點頭,就好了。但是這個點頭的人是否是真認識神,活在真信仰之中呢?我們傳的應該是生命之道。「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今天教會不單是結果子,而是結生命的果子。

有一個教會為了使教會人數越來越多,故此牧師告訴會眾,你們人人都是會友。人人都可以來事奉神。他根本不想分信的或沒有信的。所以在教會中,任何的事奉已經分不清楚甚麼是分別為聖。甚麼是神認為聖的,甚麼是神認為不潔的。

但這裡很清楚,他所獻給神的外邦人,就是他所結的果子,是清清楚楚認識耶穌的,而且他們是有生命生活的見証。

「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加州的恩典社區教會主任牧師麥克亞瑟約翰說,今天有些人(他所指的是基督教會)說要與天主教徒好好合作來一同推動神的工作。而我卻要跟這些人說,14億人數的天主教徒不是我們要合作的對象,而是我們傳講救恩的對象。

福音祭司的工作不是含糊不清的,是向沒有信主的每一個人。要將這結的果子獻給神。當他們歸信耶穌,他們就是聖潔的果子,是神所悅納的。

3. 福音祭司的態度(羅15:17,18)

「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這裏所說的論到神的事,就是指上文保羅傳福音給外邦人凡事,保羅特別指明他在傳福音的事上,在基督那裡有可誇的。其實保羅並非在此處誇口自己,反而是謙卑服事,一點誇口都沒有。這段聖經是講保羅所說的「有可誇的」,也就是神所彰顯出來的能力,他誇這個。表示說他是指著主誇口。這句話可以是如此解釋,「我保羅一點誇口的事都沒有,如果你一定要我說,那就誇神吧!因衪在外邦人身上作了何等奇妙的事。」

這是福音祭司的第一個態度:(1)謙卑服事。今天我們從神那裡領受了很多,都是神特別的恩典。神不賜與,我們甚麼都沒有!今天如果我們能夠在屬神的宣教事工上有一點參與或奉獻,都是神賜給我們的恩典。不是因為我們有能力。(2)福音祭司的另一個態度:忠心傳道。保羅說:「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保羅忠心使用他的恩賜,只有一個月的,叫更多外邦人得救。「使外邦人順服」,是使外邦人向神順服的意思。

「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等等」,這是保羅所有的一切。把所有的都用在使人得救的事上。這就是保羅。我們有多少人肯把我們從神領受的資源,不吝嗇的用在傳福音的工作上呢?

我們可以這樣想一想,假如每一個星期我們只需要有五位弟兄姊妹作福音探訪或向五個人佈道,一個月就會有20個人。一年就會有超過240人聽見福音。只要我們肯,神就會使用我們。

 

4. 福音祭司的信息與腳蹤(羅15:19)

「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我們要留意羅馬書15:19節末了,「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說的,定了志向,只傳基督並衪釘十字架。羅馬書15:19節末了,「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我們作神的工作,不是傳人,也不是傳我是屬於那一個屬靈組織,而是傳基督。

我們既是福音的祭司,我們的信息也就只有一個,「就是基督」。這是我們要傳的福音。羅馬書1:16節:「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過去信主的人是因福音得救,今天信主的人也是因為這福音得救,這個信息從來沒有改變過,這個信息也從來沒有變舊過。有一首傳統詩歌,「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後面副歌就說到:「這是我信息,我的詩歌。」

當我們去幫助別人的時候,我們向他傳福音。或者我們只有機會向他說「耶穌能夠幫助你!」或「耶穌愛你,能拯救你!」他的一生可能就因這一句話而完全被改變過來。這是我們要傳的信息。羅馬書15:19也講到福音祭司的腳蹤。「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以利哩古是現今的南斯拉夫。保羅從耶路撒冷開始傳福音,遠至歐洲的南斯拉夫,他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當我思想主所說的一句話的時候,就是主耶穌所說的:「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証,然後末期才來到。」我就想到天國的福音如何能傳遍天下呢?這絕非是傳道人或差派一些宣教士能作得到。必須是所有的基督徒一同來傳。每一個基督徒都為主作見証。這樣天國的福音才可以傳遍。

今天我們的腳蹤是否在近處,或遠處,或到任何一個地方,都留下美好福音的見証。在過去的一個月當中,郝師母和我非常忙碌的去幫助一個人。郝師母在NJ有一個堂哥。郝師母並非跟他很熟,我根本一點都不熟。從我來到紐約到現在,在這次他生病之前,40年中大概只見過他4次吧!忽然之間,上個月某一天,郝師母說,「我姊姊要我去看這位堂哥,她跟他忽然失去聯絡,不知道他是不是出了甚麼事?」結果我們第一次去就救了他的命。一個80歲的人,沒有結婚,沒有朋友。我們去的時候,他已經像失去記憶。人非常瘦,因為他一個星期沒有吃東西。後來叫了警察,也叫了救護車來。救護車的人還跟我們說,如果不是你們來,他可能會死在家中。但是這樣來去,每一趟在路上起碼要花三個多四個小時。我們去了不少於8次。每一次師母叫我去我都想一下,又要花大半天了。而且我跟師母知道這個人是小氣之人。以前我見他四次中有一次他在NJ加汽油,剛好那次是坐在他的車子。我跟師母都在他車子裡。人家加了油,找他一毛多。他給了那加油的,還好像作了甚麼好事告訴我說,給了他小費他應該很高興!我都不敢看那加汽油的人,真的不好意思!但是沒有想到,竟然有一天在醫院中,他後來清醒了,我問他要不要信耶穌,他竟然說要。而且他還跟我一句一句禱告接受耶穌作救主。過了幾天,他很清楚對我說他信了耶穌,我還在醫院給他施洗。我真地有點像約拿一樣,怎麼說了一下,他就說要信。而且後來多次看他,他都會開口講感謝主!弟兄姊妹!不要錯失神給我們的機會,我們都是福音的祭司。